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部门信息 / 公安
开发区所:所队联合快速处置一起车辆自燃事件
浏览次数:519发布时间:2017-02-21

2017年2月13日16时许,开发区辖区老世林制衣厂附近,一辆轿车发生自燃。接警后,开发区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火灾现场。

民警在105国道世林制衣厂附近道路的应急车道上,发现一辆正在燃烧的小汽车,浓烟滚滚,周围聚集了大量围观群众及车辆。出警民警立即与消防队现场负责人进行对接,协调工作,安排一组人员设卡警戒,疏散过往车辆;另一组奔向火场周围,驱散滞留车辆和围观群众,并设置警戒线。

经过二十多分钟的扑救,明火已全部扑灭。经调查,权某驾驶一辆“三菱”牌轿车,行驶至105国道霍山县世林制衣厂附近路段时,发现车辆驾驶室内冒烟,后在停车检查过程中,车辆快速燃烧了起来。

主办单位:中共霍山县委政法委员会 霍山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564-5033110
备案号: 皖ICP备16021177号-1 技术支持:商网信息

您是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