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霍山法院成功调解一起27位农民工讨薪案件。
2015年6月,余某等27人受雇于霍山县某铸业公司。由于该企业经营困难,无法兑现当年工资。后经多次催要,该企业仍然没有给付。2016年9月,工人们获知该企业厂房、土地早已被抵账,觉得拿回工资无望,遂于今年1月20日起诉至我院。
案件受理后,院长高度重视,要求承办法庭“快立快结,一定要让农民工朋友过上踏实年。”西城法庭立即启动“绿色通道”,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法庭。经过反复调解、劝导,企业同意年前给付一半,承诺下欠部分分期给付。
该案的成功调解,避免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