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法制建设 / 依法行政
我县重拳整治石材石料开采加工秩序 已依法刑拘4人
浏览次数:550发布时间:2017-03-24

在全县石材石料开采加工秩序集中整治工作中,我县对拒不配合整治、不服从管理、涉嫌非法开采加工并占用农用耕地的不法分子予以严厉打击。

据了解,3月15日,衡山镇居民章某某、县经济开发区居民高某,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和非法采矿,依法被刑事拘留。3月17日,衡山镇居民孙某某、下符桥镇居民刘某某,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耕地,依法被刑事拘留。

今后,我县还将继续加大对不法分子的打击力度,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相关部门将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非法开采加工石材石料予以重拳出击,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圆满成功。

主办单位:中共霍山县委政法委员会 霍山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564-5033110
备案号: 皖ICP备16021177号-1 技术支持:商网信息

您是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