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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积极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浏览次数:543信息来源: 霍山县公安局发布时间:2017-04-05

 

 

清明将至,民间扫墓祭祖等活动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近日,县公安局提前部署,多措并举,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各派出所积极会同乡镇党委政府和森林公安派出所,出动宣传车辆进行宣传,在主要路口、林区入口悬挂标语,深入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群众的自觉性。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近期“一村一警”工作的重点内容,民警走村入户开展宣传,在群众间倡导献鲜花、花篮、花圈等文明新风,大力宣传因上坟烧纸、烧香等不文明祭扫引发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

二是积极巡查。各派出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会同林业站、森林公安派出所、政府专职消防队等部门,加大摸排力度,突出每一个林区、墓地、坟头等重点场所,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严控火源,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漏区。

三是落实包保。在清明节期间,各派出所将森林防火工作包保落到实处,采取超常规措施,严控野外用火,严控火灾源头,做到重点山头有人看守、重要路口有人把守、重点人群有人监控。县公安局及时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和通报,对森林防火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四是强化值守。清明节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巡防大队60名机动力量进入临战状态,确保人员在岗、信息畅通,保持高度戒备。全力做好防火各项应急准备,提高队伍应急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火灾险情,能迅速到位、有效处置。

(县公安局  孙桂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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