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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但家庙镇加强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
浏览次数:631发布时间:2017-04-24

霍山县但家庙镇加强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

   近日,霍山县但家庙镇召开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会议,结合我镇实际,部署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排查工作。镇综治办、派出所、民政办、司法所、社保所、残联、卫生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五个村村干部出席会议。

  持续摸排,逐人诊断。各村治保主任及片区民警,实地走访精神病人家庭,对肇事肇祸、轻微滋事精神病人以及有潜在暴力倾向精神病人进行“地毯式”集中摸排。逐一了解精神病人的思想状况、发病史和目前监护情况,一一登记造册上报。各村每月一次专项排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全部纳入管控范畴。

  责任落实,分工到人。通过层层分解,把每一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管控责任分解落实到村、片区民警、村医生及监护人或近亲属身上,形成问责追究机制,确保一个不漏。因监管不力、信息不畅而导致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联合管控,四位一体。对已登记在册的6名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全部纳入高危人员管理,采取监护人、村干部、片区民警、村医生“四包一”联合管控模式。健全完善患者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定期通报排查发现和患者信息,并注意严格保密,避免给患者及其家庭带来不便。片区民警定期走访,加强与患者监护人、村干部、村医生以及邻居的沟通,及时掌握精神病患者现实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管控工作,实施动态化管理。对其中监护、治疗有困难的,协调民政、残联等部门给予救助,监护人、村干部加强监管看护,严防肇祸滋事。

  定期回访,跟踪服务。片区民警对辖区内的精神病人或其家属定期进行回访,随时掌握精神病患者的现实情况。一旦发现有非正常的情况出现,及时进行预警,并立即向上级汇报,并联系采取看护治疗措施。与监护人签订责任状,明确其为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现精神病人有发病迹象,立即联络村干部、片区民警采取束缚控制措施。                                           (刘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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