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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办案,依法批捕一名故意杀人犯罪嫌疑人
浏览次数:942发布时间:2017-08-11

近日,本着落实入额院领导承办重大案件的要求,霍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厚东承办了一起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庆故意杀人案。

经审查,2016年下半年,犯罪嫌疑人李某庆与其妻姜某梅离婚,但仍暂处一室。2017年7月28日,李某庆翻看其前妻姜某梅的手机微信,怀疑其与一异性男子联系密切,便心生不满、滋事吵闹。次日上午,姜某梅弟弟姜某峰来到姜某梅住处,当面指责了李某庆,为此,李某庆意欲报复。7月29日下午,在向其前妻提出复婚要求遭拒后,李某庆便来到姜某梅住处,持刀对暂住姜某梅家的姜某峰的儿子姜某盛捅刺数刀,致其死亡。

案发后,李厚东检察长高度重视,指派该院侦查监督科干警提前介入侦查,深入案发现场了解案情,就该案相关物证提取、尸体检验、证人证言收集等问题与公安机关进行交流,引导公安机关及时收集、提取和固定证据。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审查逮捕后,李厚东检察长主动承办该案,认真查阅卷宗,制作讯问提纲。2017年8月8日下午,李厚东检察长到县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8月9日,李厚东检察长详细拟写审查报告,提出批准逮捕的意见。8月10日,该院依法决定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李某庆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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