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成功执结一起拖欠房屋租金案,被执行人刘某在被送往拘留所的路上,电话联系家人筹集房屋租金6万余元送交法院。
申请人霍山某商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刘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我院判决,刘某应支付申请人房屋租金11万余元。案件执行中,我院依法传唤刘某到庭履行义务,并多次向其阐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刘某仍然态度坚决,拒不支付租金。我院依法决定对刘某处以司法拘留15日。
刘某在被送往拘留所的路上才意识到法院强制执行的力度,于是在警车上电话联系家人筹集钱款送交法院,申请人自愿放弃剩余款项,案件执行完毕。(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