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梅某以自有别墅作抵押,向某小贷公司借款60万元,并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由于梅某未按约归还借款,该公司诉至霍山法院。
今年,该公司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法院依法处置抵押财产。执行立案后,被执行人梅某如同“失踪”一样,执行法官通过多种方式,均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也无法找到其下落。在财产查控中,法官发现被执行人梅某在辽宁省某市还有一处房产,显然具备债务清偿能力,但因梅某下落不明而导致财产处理受阻。
日前,执行法官接到线索:被执行人梅某因刑事处罚正在某监狱服刑。10月23日,执行干警来到梅某正在服刑的监区,通过视频连线与梅某进行了沟通,并向梅某释明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及在财产处理中所享有的权利,并鼓励梅某好好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目前,本案已顺利进入财产评估和司法拍卖程序。(张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