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上午,合肥一商贸公司工作人员来到霍山法院,将一面书有“雷厉风行、司法为民”的锦旗交到执行法官手上,并连声道谢。
2017年3月,被执行人某公司从该商贸公司处购买了25万余元的管道材料,商贸公司如期交付了水管,但某公司一直未交付货款,商贸公司诉至法院。案经一审、二审,判决某公司支付商贸公司货款25万余元及利息。今年1月3日,在接到申请人的执行申请后,霍山法院快速立案。次日上午,执行法官经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在某银行有存款,遂直接对执行款进行扣划,并立即将25万余元交付申请人。
短短两天时间,该案顺利执结。
新年伊始,霍山法院执行工作乘势而上,不断总结前期经验,突出执行强制性,提高执行效率,实现快立、快执、快结,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苏晓亮 胡厚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