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深做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切实加强全县政法干警作风建设,霍山县创新举措,建章立制,以“三建”促“三度”推动查纠整改开局有力起步有效。
一是建立个人事项报备机制,确保覆盖有广度。1、明确填报范围。把全县政法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职级等次)、二级法官、二级检察官、二级警长及以上所有人员纳入填报范围。前期,县教育整顿办对政法各单位人员结构进行了统计,其中,县委政法委副科级以上干部11人,县法院二级法官以上干部32人,县检察院二级检察官以上干部13人,县公安局二级警长以上干部107人,县司法局副科级以上干部43人,均纳在填报范围之内。制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备表》,共四大类,22项内容,已于3月底发放至全县政法各单位,要求限期填写。2、下发重点提示。重点提醒填报对象相关填写要求,务求信息真实、准确。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法规、文件精神,对发现的漏报行为,轻则给予批评教育,重则给予诫勉、取消考察对象资格、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等处理;对发现的瞒报行为,轻则给予诫勉,重则给予免职、降职等处理。3、注重细节把控。引导填报对象要认真学习个人事项报备有关制度规定、惩戒措施、填报要求,要向家属宣传到位、沟通到位,必要时向相关机构咨询确认,不得凭印象、靠估计填报。要求填报时,要字迹工整,易于辨认,全面准确。
二是建立个人政治素质档案机制,确保评估有精度。1、确定考察内容。包括干部的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和政治自律。重点了解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等情况。2、开展综合鉴定。一方面,对全县512名在编在岗政法干警进行政治素质专项测评,从正反两面对测评对象进行体检、扫描和画像。另一方面,由政法各单位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干警日常表现给予相应等次的评定。通过专项测评和日常表现结果给出综合判定,得出政法干警政治素质鉴定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等次,建立政法干警政治素质档案。3、注重结果运用。把政治素质鉴定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次评定的首要依据。把政治素质过硬、敢于担当负责、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挑选出来、使用起来;对政治立场不坚定、政治素质不合格的干部“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三是建立联动督导指导机制,确保落实有力度。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两项机制”是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绝对忠诚可靠的重用内容。在落实过程中,由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担负起主体责任,把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贯穿到教育整顿之中,确保“两项机制”与教育整顿一同推进、一并落实。明确党组(党委)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专人、成立专班,集中时间和精力抓好两项工作。2.坚持常态长效。坚持“当下建”和“长久立”并重,既集中做好当下两项工作,又注重建立长效机制,补短板、强弱项、促规范,不断巩固“两项机制”成果。3.严肃督促问责。由县委政法委对各政法单位报送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县委组织部将动态掌握两项工作进度情况,对开展两项工作进展缓慢的,及时提醒督促。对工作中措施不力、敷衍塞责、贻误落实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截至目前,全县已有6名干警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下一步,县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将继续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导向,紧扣“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目标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推进力度。紧密结合《安徽省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事项报告表》填报情况,联合纪委监委、组织、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对政法干警个人自查情况开展全面核查。一方面帮助有问题的干警打开心结、消除顾虑,对干警主动交代问题的,在查清相关事实后,对符合从宽条件的,及时做出从宽处理,进一步提升自查自纠质效;另一方面坚持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全面排查干警违纪违法线索,组织精干力量深挖彻查,依纪依法清除害群之马,推动全县政法队伍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