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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法院:严打“拒执”行为
浏览次数:577信息来源: 霍山县法院发布时间:2017-08-11

8月7日凌晨,当人们还沉浸在睡梦之中时,霍山县法院执行干警与县公安局民警早已出发,欲将被执行人李某从上海公安局带回。

被执行人李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霍山法院判决赔偿申请人黄某各项损失11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执行干警多次寻找李某均未果。经对李某的财产调查,执行干警掌握了李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相关证据,并迅速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李某于8月6日夜间在上海被抓获。

霍山法院迅速落实近日召开的全市打击拒执犯罪联席会议精神,严厉打击涉嫌“拒执罪”的被执行人,强化对被执行人构成“拒执罪”相关证据材料的收集,并与公安、检察机关建立联动合作机制,对拒执案件实行快办、快侦、快诉、快审。

主办单位:中共霍山县委政法委员会 霍山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564-503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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