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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黑名单再显威力 外地公职人员主动还款
浏览次数:440发布时间:2018-05-02

涂某系合肥某单位工作人员。数日前,通过微信朋友圈看到一份家乡法院公布的失信人员黑名单,发现自己“榜上有名”,羞愧之心难以言表。立即联系霍山法院执行法官,要求立刻还款。

原来,2011年,涂某以自己的名字在某商业银行贷款9万元,并由其父母房产作抵押。2014年,某商业银行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将涂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依法调解由涂某偿还本金9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涂某未按执行通知书规定履行还款义务,被本院录入失信黑名单系统。

4月30日,正值“五一"小长假。涂某利用回乡度假的机会,和本案申请人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办理还款转账手续,共计还款本金9万元,支付利息67299元。至此,案件执结完毕。(张正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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