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西城法庭一行4人前往黑石渡镇黑石渡社区,巡回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在社区服务大厅,法官们就地取材,会议室成了审判法庭,会议桌充当为临时审判席。审判条件虽然简陋,但各项庭审程序却有条不紊、依次进行,整个庭审过程规范高效。
2017年3月22日,被告张某驾驶机动车在S318线与原告王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原告王某多处受伤,经鉴定为九级伤残。王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赔付其医疗费、营养费等共计60642.54元。庭审中,法官根据诉讼请求及答辩意见,组织双方当事人就案件中存在较大争议的问题开展举证、质证和辩论。因双方分歧较大,本案未当庭宣判,法官将择机组织双方调解。
霍山法院一直高度重视巡回审判工作,始终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工作下延。充分利用移动背包科技法庭设备,致力于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司法诉讼服务。(刘浩)
